消防服务窗口工作职责
消防服务窗口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受理业务咨询时间,负责受理消防审核、许可、举报等业务,提供消防咨询等服务。
1、受理人员接待群众必须做到热情文明,服务周到,一次性向群众说清必须提供的材料,并对所受理的材料严格把关,确保受理质量;并应将受理情况录入电脑;
2、对申办的项目受理后,受理人员应每半天集中送领导批办,并及时送经办人员办理;
3、在经办人员办理过程中,受理人员应做好跟踪监督,在承诺时限前一天提醒经办人员,对未按承诺时限完成的,应及时报领导催办;
4、项目办结后,受理人员应及时公布办理结果,立即通知申报人前来领取相关法律文书;
5、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,受理人员应保管好材料,每星期集中送档案管理人员归档,归档时应做好档案交接记录。
6、受理人员每月应对受理项目办理情况归类统计,公布办事效率。
7、受理人员要按时上下班,要坚守岗位,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,杜绝“三难”现象。
8、咨询电话:0595-2571263。